二、项目地址:大连市营城子污水处理厂
三、采购内容:营城子污水处理厂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9个月)所需的除磷剂、次氯酸钠药剂。预计除磷剂预计用量591.75吨、次氯酸钠预计用量291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询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询比而被拒绝。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次氯酸钠、除磷剂药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中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供货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不得授权不同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本次询比,或授权后以自己名义独立参与询比;
(二)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应同时具有:1)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3)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供应商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和合作协议。
②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次氯酸钠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4)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供应商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和合作协议。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截至询比时间前,供应商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采购预算:58.50375万元(据实结算)。(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单价最高限价:次氯酸钠770元/吨、除磷剂610元/吨。响应报价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按照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据实结算)。
九、获取询比文件
(一)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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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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