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6-03-31 14:0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所需零星机械(叉车、挖掘机、铲车)租赁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2.2项目概况:
2.4计划供货周期(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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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编号 |
计划开始供货日期 |
计划截止供货日期 |
供货周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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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件1 |
2026-04-16 |
2027-02-15 |
305 |
2.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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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包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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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零星机械 |
包件1 |
2.5付款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双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过程支付不高于核算金额的20%。乙方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作为最终结算,结算一经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后五年内付至结算金额的100%。每次付款前,甲方可根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实际付款比例(已付款总额/产值批复总额)调整对乙方的付款比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 )0 份 份同类型租赁业绩证明,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如同一业绩中包含多类物资,仅其中与招标标的相同品类的对应金额视为有效。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8)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6 14:00:00之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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