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集中招标事项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6-2027年无线网工程室外基站设备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采购内容为:全省范围内的无线网工程室外基站设备施工服务,工程建设主要涉及内容包括基站主设备、天线和馈线等(含防雷接地)设备的安装、拆除、加电、调测、配合开通,部分基站涉及到直放站、MINI机柜、电源、电池等设备安装调测,施工站址协调配合,工程验收等。施工范围包含室外宏/微站、小区滴灌、地下停车场4G专项覆盖、电梯等。本次集中招标事项的标准施工费金额为:2310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折扣后采购预估金额为:153577449.15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工程的施工服务内容以各分公司设计文件批复确定的规模和预算为准。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06月30日(上期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或份额执行完毕后,本协议方可执行)。各单项工程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施工服务采购订单确定的时间为准。
实施地域:详见招标公告1.3条款。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登录)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按照标段独立投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各标段中份额划分和中标人数量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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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服务区域 |
预估定额规模(含税:元) |
采购规模(含税:元) |
中标份额分配 |
中标份额对应采购预估金额(含税:元) |
推荐中标人数量(家)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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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成都 |
98690000.00 |
64224749.15 |
第一份额 |
50% |
32112374.57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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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额 |
30% |
192674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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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额 |
20% |
1284494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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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巴中、绵阳、广元、达州、南充 |
38140000.00 |
24664400.00 |
第一份额 |
60% |
14798640.00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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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额 |
40% |
98657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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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宜宾、泸州、攀枝花、资阳、自贡、内江 |
39920000.00 |
25589600.00 |
第一份额 |
60% |
15353760.00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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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额 |
40% |
102358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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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广安、德阳、遂宁、乐山、眉山、雅安 |
32140000.00 |
20929400.00 |
第一份额 |
60% |
12557640.00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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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额 |
40% |
83717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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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阿坝、甘孜、凉山 |
22130000.00 |
18169300.00 |
第一份额 |
60% |
10901580.00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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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额 |
40% |
72677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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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1020000.00 |
153577449.15 |
/ |
/ |
153577449.15 |
11 |
21 |
|
以上为含税预估值,实际以签订的框架协议及订单为准。具体项目以省公司或下属公司无线网项目立项批复为准。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5个。各标段份额对应的区域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工程区域对应份额划分情况表。
1.4 本招标事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按照折扣方式进行报价。本次集中招标事项按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编制的《第五代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编制指导意见》确定的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折扣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如下:
标段1-标段4: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报价48%;
标段5: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报价的7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1-标段5)
2.1.1主体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本招标需求事项同类(无线专业施工相关)业绩,单个同类业绩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至少1个。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业绩情况表。
2.1.4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4.资格审查资料。
2.1.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标段):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由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每个标段至少配置一名;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每个标段至少配置一名。
(4)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每个标段至少配置一名。
备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4.资格审查资料。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标段1-标段5):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 投标人存在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7日12时00分至2026年0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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