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春净立66KV输变电工程外网配套、樱花街永顺路交汇西南地块电力提升工程等4个电力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包含4个项目监理:1.双碳-吉林长春净立66KV输变电工程外网配套工程;2.双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樱花街永顺路交汇西南地块电力提升工程;3.双碳-吉林省中正服饰有限公司10KV外电源工程;4.双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科研中心(影都学校配电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且无在建(监)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2日16时00分,……
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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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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