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已由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的核准意见》(菏行审投[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场北区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南部单县。2.2工程概况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设计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风电场北区设计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37.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琴台变110kV侧。新建1回升压站~琴台站11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7km,电缆线路约0.2km,占用琴台站110kV待用Ⅱ间隔(112间隔)。35kV集电线路将22台风力发电机分成6组,经6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北升压站,线路路径总长约64.19km。其中风电场南区设计安装2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62.5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成武变电站。新建1回升压站~仁集电建风电升压站22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2km,电缆线路约0.7km。35kV集电线路将26台发电机分成7组,经7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南升压站,集电线路路径长度约77.96km。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550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6月30日,首仓混凝土浇筑日期:2026年8月15日,首台风机吊装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首批机组发电日期:2026年11月30日,计划全部机组发电日期:2027年6月30日,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场北区占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道路、线杆线改移补偿,其中,发包人负责风场北区地块永久征地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永久征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项目用地其余的征(占)、租用及补偿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等);风电场北区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风电场北区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风电场北区所有设备(含甲供)安装及调试;风电场北区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施工、监测和验收;工程建设项目质监,配合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入网前手续;风电场北区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满足属地电网公司要求;风电场北区土地复垦与验收;风电场北区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风电场北区工程保险(包含甲供设备);风电场北区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集团达标投产验收;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发包人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包括混塔施工)、装机容量、合同总金额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组成联合体的各自成员的业绩合并计算。3.1.3资信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财务审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①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②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说明)。3.1.4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并具有10年及以上总承包管理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副经理职务或施工负责人职务,并具有5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职务,并具有5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项目安全总监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的安全总监经历;并具有5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能证明项目业绩及任命的证明文件,合同业绩是签订时间为准,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职位、任命时间及单位名称)。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应配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1人;(2)技术负责人1人;(3)施工负责人1人;(4)安全总监1人;(5)质量负责1人;(6)安全环保负责1人;(7)进度负责1人;(8)合同工程师1人;(9)采购工程师1人;(10)测量工程师1人;(11)土建工程师2人;(12)电气工程师2人;(13)专职安全员2人;(14)试验管理2人;(15)档案管理2人;(16)其他人员等;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体人员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已由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的核准意见》(菏行审投[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场北区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南部单县。2.2工程概况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设计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风电场北区设计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37.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琴台变110kV侧。新建1回升压站~琴台站11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7km,电缆线路约0.2km,占用琴台站110kV待用Ⅱ间隔(112间隔)。35kV集电线路将22台风力发电机分成6组,经6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北升压站,线路路径总长约64.19km。其中风电场南区设计安装2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62.5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成武变电站。新建1回升压站~仁集电建风电升压站22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2km,电缆线路约0.7km。35kV集电线路将26台发电机分成7组,经7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南升压站,集电线路路径长度约77.96km。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550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6月30日,首仓混凝土浇筑日期:2026年8月15日,首台风机吊装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首批机组发电日期:2026年11月30日,计划全部机组发电日期:2027年6月30日,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场北区占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道路、线杆线改移补偿,其中,发包人负责风场北区地块永久征地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永久征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项目用地其余的征(占)、租用及补偿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等);风电场北区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风电场北区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风电场北区所有设备(含甲供)安装及调试;风电场北区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施工、监测和验收;工程建设项目质监,配合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入网前手续;风电场北区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满足属地电网公司要求;风电场北区土地复垦与验收;风电场北区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风电场北区工程保险(包含甲供设备);风电场北区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集团达标投产验收;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发包人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包括混塔施工)、装机容量、合同总金额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组成联合体的各自成员的业绩合并计算。3.1.3资信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财务审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①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②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说明)。3.1.4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并具有10年及以上总承包管理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副经理职务或施工负责人职务,并具有5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职务,并具有5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项目安全总监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担任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混塔风电项目的安全总监经历;并具有5年及以上总承包施工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能证明项目业绩及任命的证明文件,合同业绩是签订时间为准,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职位、任命时间及单位名称)。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应配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1人;(2)技术负责人1人;(3)施工负责人1人;(4)安全总监1人;(5)质量负责1人;(6)安全环保负责1人;(7)进度负责1人;(8)合同工程师1人;(9)采购工程师1人;(10)测量工程师1人;(11)土建工程师2人;(12)电气工程师2人;(13)专职安全员2人;(14)试验管理2人;(15)档案管理2人;(16)其他人员等;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体人员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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