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负责完成准东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煤矿安全技术、智能化矿山、联合开采工艺等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申报、科技研发技术指导服务、研发归集服务、专项审计服务等全过程所有工作。(详见技术规格书)
1.2工期/服务期:合同工期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知识产权服务在投标方收到技术资料后,15天内完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准备。
1.3结算期限及比例:每年12月1日前,招标方对“知识产权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科技研发技术指导服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确认,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分项报价,进行年度结算。科技研发技术指导服务每年不得少于4次,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印证资料作为付款凭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直到完成此项工作后进行结算;知识产权服务根据专利类型每个专利取得受理通知书后支付该专利单价的50%,取得授权通知书后支付单价的50%,对因未获得授权重新申报的专利,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后不再支付费用,在取得授权通知书后支付该专利单价的50%。若合同到期正在办理的专利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待投标方完成后支付相关费用,若投标方不继续承担的,则不支付该分项费用,并退还前期已付款项。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统计本周期内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数量、结算金额及印证资料,报招标方审查无误后,支付当期合同款。
1.4付款方式:投标方向招标方开具6%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方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则按政策执行),招标方按照发票金额付款,付款以现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或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等形式进行支付。
1.5报价要求:本次招标报价分为总价和分项报价,即投标方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研发技术指导服务”3项内容进行分项报价,其中“知识产权服务”按照25个数量(其中发明专利5个,实用新型专利15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3个),不同专利类型分别报价。按照以上工程量,计算报送项目总价。投标方所报的分项报价和总价已包含所有费用,即包含但不限于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申报费、技术服务费、资料购买、差旅费、交通费、印刷费等所有费用,招标方不再承担此报价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1.6最高限价:19.8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知识产权和咨询相应的能力。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较好的履约实力。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各类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严禁上传复印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煤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业绩,帮助企业获取专利不少于10个。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