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伊犁河湿地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伊犁河湿地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市发改字〔2025〕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代表为 裴利计 ,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星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
2.项目规模:水系疏通10km,治理水域工程186公顷(2800亩),湿地生态修复286公顷(4290亩)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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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项目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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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4318001 |
伊宁市伊犁河湿地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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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水系疏通10km,治理水域工程186公顷(2800亩),湿地生态修复286公顷(4290亩)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招标范围:伊宁市伊犁河湿地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并提交满足项目初设阶段深度要求的成果报告及图册,包含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含详勘)等阶段勘察设计;其中主要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相关成果及各阶段所需的初步设计、专项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报告、水文分析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涉河方案、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项目报批所需前置专题要件)、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勘界报告等;同时,配合业主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设计成果及所有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取批复文件及本工程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并协助发包人(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复等其他配套服务。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同类(河道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同类(河道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水规【2024】9号)等相关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5)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1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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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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