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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窗户更换及加装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窗户更换及加装外墙保温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拟为哈巴河县房屋整修外墙保温1625平方米,为福海县、富蕴县、布尔津县房屋更换窗户585.98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地点:新疆阿勒泰市。

(三)招标控制价:948791.23元。

(四)计划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8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五)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企业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缴纳社保凭证,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新疆区外企业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完成信息报送。

(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投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到2026年4月16日18时30分(10:00-12:59,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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