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2026年技术改造项目(移动式工业冷风机、移动式冷热水高压清洗机、手持式激光打标机、电动剪叉式高空升降平台、吊轨架)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移动式工业冷风机、移动式冷热水高压清洗机、手持式激光打标机、电动剪叉式高空升降平台、吊轨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移动式工业冷风机: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材料),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财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报价人须提供冷风机通过生产国相应的安全认证证明材料(如欧盟CE认证或符合欧盟CE指令的有效声明或证明书);
3.1.4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五年同类型产品的在铁路或地铁行业供货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用户出具的良好使用证明(站段级以上)(2021年1月至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4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3.1.6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包件2移动式冷热水高压清洗机: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材料),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法提供2025年的审计报告,可提供2023年和2024年的审计报告);
3.1.3.质量保证能力: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报价人须提供高压清洗机通过生产国相应的安全认证证明材料(如欧盟CE认证或符合欧盟CE指令的有效声明或证明书);
3.1.4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用户出具的良好使用证明(站段级以上)(2023年1月至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4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3.1.6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包件3手持式激光打标机: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材料),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财务报表;
3.1.3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2023年1月至今);
3.1.4履约信用:不接受2024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3.1.5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包件4电动剪叉式高空升降平台: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材料),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法提供2025年的审计报告,可提供2023年和2024年的审计报告);
3.1.3.质量保证能力:报价人须提供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剪叉式升降工作平台》(JB/T 9229-2013)出具的产品质量试验报告;
3.1.4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四年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用户出具的良好使用证明(站段级以上)(2022年1月至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4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3.1.6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包件5吊轨架: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3.1.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财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
1)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复印件;
2)报价人须提供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26079-2010《梁式吊具》出具的检测报告;
3.1.4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报价产品在铁路行业的供货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2023年1月至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4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3.1.6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 08:30至2026年4月2日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件一:300元、包件二:300元、包件三:300元、包件四:300元、包件五: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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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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