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西湖公园西堤春晓段、双安城段等木栈道专项提升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 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6CJ0011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西堤春晓段南侧木栈道提升约1600平方米、西堤春晓段北侧提升改造约400平方米,双安城段木栈道提升约1900平方米及沿线进行整体提升改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西堤春晓段南侧木栈道提升约1600平方米、西堤春晓段北侧提升改造约400平方米,双安城段木栈道提升约1900平方米及沿线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招标内容:包括栈道龙骨,面层,栏杆更新,沿线绿化,设施优化及灯光夜景恢复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324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删除招标公告第3.4条中“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7 09:00:00 至 2026-04-17 09:1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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