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标段名称:中奥(常州)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二期改造施工标段
2.2 建设地点: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常客路8-5号
2.3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钟楼区五星街道常客路8-5号,对建筑面积9769.66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同步实施水电气、智能化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打造为集科技交流、技术转化、合作创新为一体的科创服务平台。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对建筑面积9769.66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同步实施水电气、智能化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24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标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96 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2024年03 月26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03 月26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 / 时 / 分至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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