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洛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为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选择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项目;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招标控制价:光伏发电量电单价:0.37元/kWh;储能设备放电量电单价:0.58元/kWh;
2.4项目概况: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方指定的相关区域可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屋顶、场地(“屋顶或场地”)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拟建设光伏电站规模不低于3.2MW(交流侧),同时按照“光伏充电,不增加甲方最大需量电费,放电时长不小于1小时”的要求配置功率不低于200kW的储能设施,接入供配电系统低压侧,作为消防应急备用电源,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并网形式为10kV并网。运营期满后投标方负责免费拆除并将现场恢复原状;
2.5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兰台路39号;
2.6招标范围: 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的投资、设计、施工、取得供电部门的上网许可(包括因其所产生的费用)、运营和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注:招标方现有一套光伏系统,已低压并网,投标方须在设计、施工、取得供电部门的上网许可过程中考虑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7建设期:自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经供电部门及招标人动力部门验收合格;
2.8运营期限: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5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及各专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备安装质量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及发包人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实施过单项合同(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不小于2MW的能源管理类似项目,需提供业绩合同、验收证明或并网资料。
(2)投标人光伏的自有运营量不得低于10MW ,需提供项目合同、验收证明或并网资料。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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