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建公寓段曹庄种植基地蔬菜种植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建公寓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房建公寓段曹庄种植基地蔬菜种植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两年内(2023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协调处理各类突发状况,服务时间要服从采购人安排(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供应商所配服务人员应上社会保险,项目成交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单位一方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谈判项目的谈判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谈判,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9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本次谈判不接受:
(1)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有行贿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行贿情况查询结果截图)。
3.10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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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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