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1,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食堂包厨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食堂包厨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3)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三种资料中的任意一种:①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供应商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供应商提供未赋码、未按要求赋码或无法通过官方平台查验的财务审计报告,视作未提供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提供自2025年3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自2025年3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至 2026年04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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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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