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石化公司、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2025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以及隐患排查工作存在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点数量不足、重点单元未布设地下水监测井以及隐患排查工作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系统排查,依据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指南中相关要求,开展广西石化公司、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2026年度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及隐患排查工作。
2.2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3服务期:2026年6月30日前对地块内已有地下水监测井开展一次监测。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包含新建地下水井及土壤检测点)隐患排查全部现场工作,完成报告编制。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是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相关要求,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化工厂区、码头库区、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库区、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厂区、码头进行重点检测单元识别与分类。按照识别的重点检测单元合理布置各区域土壤、地下水检测点位,包括:广西石化新建不少于40口地下水监测井以及相应数量的土壤采样点、样品检测、人工探坑开挖、井口及标识牌。同时,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化工厂区、码头库区、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库区、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厂区、码头现有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修复完善并设立标识牌。合规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主要包括编制广西石化公司、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库区、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进行采样分析、出具分析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是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工作,依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2021年1号公告)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和化工厂区、码头库区、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库区、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厂区和码头开展2026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针对土壤隐患排查问题,制定隐患台帐,编制整改报告,并在国家土壤隐患排查系统中完善相关内容,提出隐患整改方案或建议,通过业主评审,保证土壤隐患排查依法合规;
三是针对超标点位或区域,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技术工作开展溯源分析,提出后续工作建议。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一)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3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4.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请登录)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从事过至少1项金额5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行业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等相关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项目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为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所属分公司人员也被认可。(需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印章需清晰可辨)。
3.7联合体以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26日18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31日23时59分59秒内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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