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乌海工务段、包头工务段、呼和浩特工务段、临河运营维修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委托,现就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检查鉴定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项近年来(2023年(含)以后)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或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检鉴定的业绩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单位无成交不执行行为。
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招标项目需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6年3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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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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