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要求负责南京联通江宁二期数据中心园区内的基础设备设施(如:外市电线路、供配电系统、空调制冷系统、给排水系统、安防、消防、基础设施监控、弱电等系统)及其关联系统、附属设备、本体设施的运行、巡视、维护、故障处理、维修及各类紧急事件的应急响应;责任区域内的各类工程施工现场随工管理和协助验收;负责协助江宁二期数据中心完善提升运维管理体系优化,协助完成认证工作等,协助做好内部新交付机房测试验证工作等。
1.2招标内容:2026-2028年度南京联通江宁通信综合楼二期综合代维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4预算金额:286万元(不含税)。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
1.6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本项目评审价格为“不含增值税总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57.4万元(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等级均为三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类似数据中心或机房基础设施或核心机房综合代维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5 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2名专业工程师(暖通1名、电气1名)、10名值班人员(其中1名值班长,6名电气值班人员,3名暖通值班人员);
(2)专业工程师: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5年及以上基础设施维护经验,其中至少3年在T3 级及以上数据中心从事运维工作经历。电气专业工程师须提供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暖通专业工程师须提供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
(3) 值班人员:值班长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4年以上数据中心团队与现场管理经验,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值班员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数据中心现场维护经验;电气值班人员均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暖通值班人员均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年龄不超4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赔偿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不低于100万元。
提供人员清单(明确岗位)、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或学信网查询截图、人员简历(工作经验以毕业时间起算)、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承诺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 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6日18时00分至 2026年03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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