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2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3265米,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标准路幅宽度36.0m,标准断面宽度为36.0m,现状路面结构主要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交叉口及桥头两侧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维修、部分路段水泥路面“白改黑”:绿化、排水及交通等附属设施维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内。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本次招标控制价35.93万元(其中勘察费3.45万元,设计费32.48万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2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成果,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或道桥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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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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