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水安凤栖上院32号地块项目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亳州高新区建设项目建设局备案表(水安凤栖上院32地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4 招标人:安徽皖港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皖港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7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 万元,占比 / %;国有企业资金:2500 万元,占比 100 %;其他资金: / 万元,占比 / %;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水安凤栖上院32号地块项目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 BZS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BZSJ2026GC50701 ;
2.5 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杏仁路与曹霸路交口;
2.6 建设规模:新建10千伏电源线路,小区开闭所、配电房、高低压成套设备、变压器、高低压线路,用户一户一表,配套自管设备用电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83071平方米。具体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其中设计费30万元、工程费用2470万元)。
2.8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设计工期:本项目整体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水安凤栖上院32号地块的供电方案规划、批复、报装工作以及图纸设计和图审合格。
分期施工工期:
本项目分期施工,一期施工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完成全部工程量、工程验收合格并通电,满足用电需求后移交招标人。二期施工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完成全部工程量、工程验收合格并通电,满足用电需求后移交招标人。
备注:每期施工前,招标人提前10天通知进场。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总容量约 10850kVA(具体以后续设计为准)。包含项目的设计、报批报建,材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配电房内的设备基础,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验收等管理和控制。建设规模范围内的相关咨询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支持性文件办理、政策处理、采购、工程协调、建安施工(含工井管沟设置、配电房内电缆沟施工、电缆及架空线路安装、防雷接地、电缆防火、架空线路改电缆入地、架空线路及相关设施拆除、电表安装等全部范围)、电缆占管申请及实施(含占管费用)、充电桩计量电表箱(含计量表、箱采购及安装,局管部分)、自发电与强电并网、专家咨询、外部单位协调、占管疏通、现场清理、调试与试验、竣工验收、送电运行、工程移交、技术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 电力工程 ;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
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要求:具有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3.1.4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的;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有因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行政处罚记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3.1.5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 / 职称;
3.2.2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3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具有 电力(或电气)相关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2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 证书;
3.3.3提供 /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0 个。
3.4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4.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4.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4.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4.5其他: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 2 名成员;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6)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7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3 月 2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3 月 26 日至 2026年 4月 16日 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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