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TGD
2.项目名称:甘谷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转运处理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万元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 甘谷县生活垃圾的转运及处理,运行甘谷县生活垃圾转运站;甘谷县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及处理;配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相应转运车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合同款项付清和合同内容履约结束后自行终止。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说明: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已于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0日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没有提出异议,于2026年03月21日报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经甘谷县财政局审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须编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信证明以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后出具的为准);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的书面声明(截至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格式自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供应商满足的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1200.00万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
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
1.时间:自2026年03月27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6年03月31日23时59分59秒止均可免费获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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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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