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制剂配液系统采购,招标人为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制剂配液系统采购。
2.2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制剂配液系统采购。2.2招标范围: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制剂配液系统采购,缓冲液配制系统由1个缓冲液配制罐、滤器和转移管路组成,用于进行缓冲液的配制和过滤;半成品配制系统由1个半成品配制罐、滤器和转移管路组成,用于进行半成品的配制和过滤;2个储罐和转移管路组成,用于半成品的储存和转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2.2交货地点: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具备FAT条件,甲方停产后进场实施,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及以上资质)(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有效授权);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生物制品配液系统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具体参数,须提供URS、技术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核心产品配液罐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除核心产品配液罐外投标人资格要求3.3款不适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7 09:00至2026-04-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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