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2质量等级要求:必须满足国家、江苏省、常州市的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
2.3招标范围: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长江路(新龙泵站-创业中路)污水管道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等检测,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基坑监测、变形观测、沉降观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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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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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长江路(新龙泵站-创业中路)污水管道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等检测 |
22.42万元 (其中:材料检测:16.92万元;基坑监测(含沉降观测):5.5万元。)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检测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3.3 |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具有“见证取样检测”检测资质要求的一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由2家单位组成。
3.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等;
(3)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3.4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在职职工,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岗位合格证、职称证必须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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