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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河煤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审公告
日期:2026-03-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刘河煤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刘河煤矿刘河镇棘古同村、陈官庄镇周庄村郭营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保主管部门评审、出具符合要求的环评报告批复。

(01) 刘河煤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刘河煤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资格预审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被委托人参 加资质预审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本人在公司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业绩:提供近三年2份环境影响评价业绩,需提供有效印证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需提供有效印证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合规发票(合同或发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开户行出具的近一个月银行流水账单、近期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四个证明提供一个即可);

5、项目负责人: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为编制单位的全职人员,且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 年4月8日 0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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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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