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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抗碱水泥采购(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抗碱水泥采购(第一批)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1795500.00元)

最高限价:壹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1795500.00元)

采购需求: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抗碱水泥采购(第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2%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3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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