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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宠物无害化处理(含烟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6 收藏项目
受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宠物无害化处理(含烟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宠物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宠物无害化处理(含烟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M44(请登录)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内容:宠物无害化处理(含烟气净化装置)设备采购,拟购置10-20kg/次(2台)、20-30kg/次(1台)、40-70kg/次(1台)共计三种不同规格焚烧炉,1套焚烧烟气处理装置,完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与环保验收(含焚烧负荷测试)。

2.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3.工期:合同签署后或无害化公司通知之日,35个自然日内到货,到货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3个自然日内完成调试后交甲方试用。

4.交货地点:(请登录)

五、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31日17:3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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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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