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兴竹-白云龚家寨065地块项目示范区恒温游泳池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兴竹-白云龚家寨065地块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阳兴竹-白云龚家寨065地块项目示范区恒温游泳池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阳兴竹-白云龚家寨065地块项目位于白云区龚家寨片区青龙大道与白沙关西路西北侧。
2.2 项目概况:地块总用地面积116468.8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44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为:399443.38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示范区恒温游泳池设备及安装工程,包含示范区游泳池水处理循环系统、游泳池水下照明系统、游泳池放空、溢流充水补水系统、恒温恒湿系统、淋浴热水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含各系统调试)等。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0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泳池设备的生产、采购、运输及到货,确保设备按约定时间送达项目现场。安装周期:设备到场且具备安装条件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就位、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交付。管线预埋配合:泳池相关给水、排水、循环、电气等管线预埋工程,须随主体工程进度同步实施,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现场进度要求,实时配合、及时施工,不得因预埋滞后影响整体工程工期。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要求。
2.6 质量保修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个及以上泳池设备及安装工程相关业绩。
3.5 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6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17:00内(请登录)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的“七、其他”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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