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段(包)编号:20260303000044002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中节能国祯南部大区江海厂、新会龙泉厂、新会东郊厂、新会司前厂、阳春厂、东莞万江厂、东莞松山湖厂等危废品处置
6.采购内容:中节能国祯南部大区江海厂、新会龙泉厂、新会东郊厂、新会司前厂、阳春厂、东莞万江厂、东莞松山湖厂等危废品处置
7.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一年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广东省东莞市、江门市、阳春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废处置证书等)。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2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甲方同意,供应商可将危险运输工作进行委托,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①受托人(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受托人(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危废运输工作承诺书或危废运输委托协议。 (4)其他。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26 00:00:00~2026-04-01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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