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结核病(肿瘤)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25.1万元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
项目概况及规模:负责佳木斯市结核病(肿瘤)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的材料检测、主体检测、现场检测及环境检测等相关检测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7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完成后,本次工程质量检测、竣工检测服务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3.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非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检测人员2人(非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以上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02日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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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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