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预算金额:预计全年配送量0.53万吨,两票运费约72万元。(本金额仅作招标提醒,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运输的服务金额一定达到预算金额,实际招标金额未达预算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终配招投标基准运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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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结算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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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20公里以内(元/吨) |
21-70公里(元/吨) |
71-120公里(元/吨) |
121-170公里(元/吨) |
171-220公里(元/吨) |
221公里以上(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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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吨以上 |
29 |
56 |
92 |
121 |
126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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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17吨(含17吨) |
34 |
74 |
102 |
131 |
138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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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以下(含)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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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个客户保底运费300元/车;2个以上客户(含)保底运费450元/车,超出保底运费的按实际运费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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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票结算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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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单位 |
50公里以内 |
51-70公里 |
71-100公里 |
101-130公里 |
131-170公里 |
171-220公里 |
221-280公里 |
281-340公里 |
341-400公里 |
401-5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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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吨以上 |
元/吨 |
64 |
74 |
95 |
117 |
138 |
170 |
191 |
223 |
254 |
292 |
|
元/升 |
0.053 |
0.062 |
0.079 |
0.098 |
0.115 |
0.142 |
0.159 |
0.186 |
0.212 |
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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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17吨(含) |
元/吨 |
74 |
84 |
105 |
117 |
138 |
170 |
191 |
223 |
254 |
292 |
|
元/升 |
0.062 |
0.070 |
0.088 |
0.098 |
0.115 |
0.142 |
0.159 |
0.186 |
0.212 |
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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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单位 |
50公里以内 |
51-70公里 |
71-100公里 |
101公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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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吨-8吨(含) |
元/吨 |
127 |
132 |
137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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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
0.106 |
0.110 |
0.114 |
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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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个客户保底运费500元/车(提高50元);2个以上客户(含)保底运费750元/车,超出保底运费的按实际运费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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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单位 |
50公里以内 |
51-70公里 |
71-100公里 |
101公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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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吨以下(含) |
元/吨 |
127 |
132 |
137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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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升 |
0.106 |
0.110 |
0.114 |
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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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个客户保底运费300元/车(提高60元);2个以上客户(含)保底运费450元/车,超出保底运费的按实际运费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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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开始计算)。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石油分公司2026-2028年成品油终端配送业务项目。本次招标将择优选取1家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成品油终端配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3类运输)。
5.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3 投标人必须具有3台(含)及以上危险品3类运输运输车辆(投标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4 投标人须对以下招标人管理要求进行承诺响应,提供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有相对固定的管理人员对车辆、司机、押运人员并进行统一管理,不使用挂靠车辆执行招标人配送计划,且能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招标人安排的配送任务。
(2) 因业务需要时,对招标人提出的增加运力需求作出有效响应,所有运力必须服从招标人统一调度指挥。节假日加油站销售高峰期,须作为零配补充后备运力,服从招标人上级省公司调度安排。
(3) 投标人必须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检查标准(2023版)》的要求及相关规定,服从招标人的监督与考核。
(4) 投标人及其所属油罐车和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承诺在业务需要时配合办理相关区域的危化品运输通行许可证。
(5)同意以本项目《终配招投标基准运价标准》运费价格结算运费。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承诺,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其他咨询服务;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安全环保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环保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由于油品质量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形象。);
(12)在最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同意的除外),以中登网(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结果为准;
(16)在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判决或裁定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7)在近三年内(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发生以下行为:以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罢运、堵油库或加油站出入口、到政府部门抗议及其他任何可能对社会秩序及中国石化及相关单位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威胁(诬告)中国石化员工等行为)向中国石化及其相关单位施加不当压力,影响中国石化商誉或造成负面影响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 3 月 27 日至2026年 4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请登录)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