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连江县潘渡镇(东雁段)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管线排查、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连江县潘渡镇(东雁段)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管线排查、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连江县潘渡镇(东雁段)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管线排查、检测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LHZB20261009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连江县潘渡镇(东雁段)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管线排查、检测项目

1

48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 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5: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