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026年至2028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2680000
采购需求: 工业污水处理厂2年的污水处理及运营维护,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最高限价: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026年至2028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268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026年至2028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2 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标项名称: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026年至2028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业污水处理厂2年的污水处理及运营维护,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需满足的要求:完全满足本项目运营服务的托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026年至2028年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一般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四表一注及审计单位及人员资质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材料。(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0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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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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