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称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主要在叶城县、巴楚县、乌恰县、阿图什市、和田地区等境内开展油气生产、修井作业,地面海拔1400-2300m左右,地表主要以农田、村庄、沙漠及戈壁为主,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5000米左右,最深达6360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在80-110℃,最高达到150℃;地层压力系数:1.06-1.90左右,地层压力:30-128MPa,主要为气层,部分区块高含硫化氢。为满足生产需求,提高施工作业质量,对泽普采油气管理区矿权范围内单井组织实施单井计量、放压求产、单井放喷排液等作业。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本项目预计实施地面计量作业约13井次。
2.2招标范围:
根据生产需要,对泽普采油气管理区矿权范围内单井组织实施单井计量、放压求产、单井放喷排液等作业,具体施工地点、工程数量以甲方施工作业通知单为准。
2.3服务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州地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持有或承诺施工服务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测试企业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具有1口井的地面计量作业业绩,且井深达到3500米及以上,地层压力达到35MPa及以上,地层温度达到70℃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号、井底深度、地层压力、地层温度)(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每份合同提供至少一张对应业绩结算材料或发票的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地面计量队伍作业人员不低于8人,包括队长2人、主操作手2人、副操作手2人、数据采集员1 人、地面计量工1人,每队应配备1名HSE监督员(可由队长或者主操兼职)。以上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施工前取得此证的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含姓名、岗位);(2)提供上述人员在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对应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3)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施工前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4)提供投标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3.4设备要求:
投入Ⅱ类及以上地面计量设备1套,Ⅱ类地面计量常规设备单套配备要求15项详见附件4。
提供资料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2)提供主体设备(《Ⅱ类地面计量常规设备单套配套要求》中1、2、3)照片或铭牌并提供主体设备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若为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若为自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QHSE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
3.6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 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3) 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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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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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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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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