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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非项目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现场测绘、勘测定界、方案编制、系统预检等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阜宁县非项目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现场测绘、勘测定界、方案编制、系统预检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0元/亩,面积计划3000亩(最终按中标价和确认的面积进行费用结算,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加强新增耕地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阜宁县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其他方式补充耕地储备库入库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历史非耕地影像截取、正射影像及勘界报告,编制入库方案(包含乡镇地块确认文件、历史非耕地佐证资料、现状为耕地佐证资料、管护协议等),利用国土调查云开展现场拍照,按照上级规定的其他入库要求完成系统备案,确保新增耕地指标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文本初稿,其余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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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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