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望谟县人民医院2026年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GZSH-2026-1411
采购主要内容:对望谟县人民医院院区建筑、水电、暖通、医疗配套、装饰、安全设施等进行维修维护。
采购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参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相关定额标准下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
①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⑦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⑧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承诺函;
(2)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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