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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2026年第12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1.

田集一厂2号机组C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

服务期限为1 个月。计划时间:2026 年05 月06日-2026 年06 月04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2.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网源技术服务(3 年)(流标重招2)

计划时间:2026 年05 月01 日起至2029 年04 月30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3.

田集电厂2026-2028 年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流标重招)

计划时间:2026 年05 月01 日起至2029 年04 月30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4.

2026 年上电翔安7、上电翔安8 两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流标重招)

2026 年5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5.

漕泾电厂2026-2028 年度全厂建构筑物日常维护检修工程(三年)

2026 年7 月1 日至2029 年6 月30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6.

吴泾电厂全厂维护检修保温和脚手架配合(3 年)(流标重招2)

2026 年7 月1 日至2029 年6 月30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7.

外高桥电厂1 号卸船机整机调换

1 台桥式抓斗卸船机(整机)要求2027 年4 月具备整装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根据业主方要求),2027 年9 月完成整机安装、调试、取证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8.

长兴岛电厂2026 年度机组技术监督支持服务

2026 年7 月1 日起至2027 年6 月30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9.

哈密公司年度运行维护服务(3 年)(流标重招)

本项目计划于2026 年05 月01 日起至2029 年04月30 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

闵行电厂二期场地新增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05 月01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者监理人通知时间为准;
全容量并网发电:开工后3 个月内。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建设地点

信息
服务

(元)

1.

DNYZC-2026-03-2 5-022-01

田集一厂2 号机组C 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

1 批

田集一厂2 号机组
C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内容包括了锅炉范围内
的钢架、锅炉本体及汽水管路、燃烧系统、风烟系统、脱硝装置、低温省煤器等全部
设备的检查、检修、调试、启动,以及特种设备维修告知手
续办理等工作(详见
第二卷第五章委托
人要求)。







服务期限为1
个月。计划时间:2026年05月06日-2026 年06
月04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2.

DNYZC-2026-03-2 5-022-02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网源技术服务(3 年)(流标重招2)

1 批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1-4号机组网源服务(3
年),包括且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投集团现行有
效的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办法等,为招标方提供全方
位、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服务,包括受监设备或部件检验检测、性能试验、状态评价、异常分析与告警、技术交流与培训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
托人要求。







计划时间:2026年05月01日起至2029 年04
月30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3.

DNYZC-2026-03-2 5-022-03

田集电厂2026-2028 年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流标重招)

1 批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电厂微型消防站服务(3 年),包括但不限于全厂区域内的防火巡查,一级动火作业、一级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及环境检测,扑救初起火灾,液氨、柴油等危险品的接卸监护,其他应急抢险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的要求。

详见




计划时间:2026年05月01日起至2029 年04
月30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500

4.

DNYZC-2026-03-2 5-022-04

2026 年上电翔安7、上电翔安8两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流标重招)

1 批

上电翔安7、上电翔安8 两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项目涵盖以下修理范围:坞修工程、甲板工程、轮机工程以及电气工程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026 年5 月1
日至2026 年12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

1000

5.

DNYZC-2026-03-2 5-022-05

漕泾电厂
2026-2028 年
度全厂建构筑物日常维护检修工程(三年)

1 批

漕泾电厂生产建构筑物维护、非生产建构筑物维护、建构筑物检修







2026 年7 月1
日至2029 年6
月30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

1000

6.

DNYZC-2026-03-2 5-022-06

吴泾电厂全厂维护检修保温和脚手架配合(3 年)(流标重招2)

1 批

吴泾电厂两台330MW机组全厂日常检修脚手保温配合及机组等级检修、金属监督、锅炉定检等脚手保温与打磨配合。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026 年7 月1日至2029 年6月30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

1000

7.

DNYZC-2026-03-2 5-022-07

外高桥电厂1号卸船机整机调换

1 批

设计、建设包括一台
1600t/h卸船机本体、整套自动化控制系
统,并提供整机运输
及保险、整机浮吊安
装及调试(含滑移)等。详见第二卷第五
章供货要求。







1 台桥式抓斗
卸船机(整机)要求2027 年4
月具备整装发
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根据业
主方要求),
2027 年9 月完

成整机安装、调试、取证工作。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码头

1000

8.

DNYZC-2026-03-2 5-022-08

长兴岛电厂
2026 年度机组技术监督支持服务

1 批

对长兴岛电厂#1、#2机组及该2 台机组
的附属设备、系统提供定期及检修期间
的技术监督服务。包括绝缘、继电保护、励磁、电测、热工、环保、化学、金属、锅炉、汽轮机监督等十个专业的服务。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026 年7 月1日起至2027年6 月30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

1000

9.

DNYZC-2026-03-2 5-022-09

哈密公司年度运行维护服务(3 年)(流标重招)

1 批

全厂所有发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除1、2 号燃机、余热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尾气净化主设备等长期停运设备外)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本项目计划于2026年05月01日起至2029年04 月30 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新疆哈密市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

1000

10.

DNYZC-2026-03-2 5-022-10

闵行电厂二期场地新增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

1 批

投标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光伏场区主设备及围栏、门禁、巡检步道、给水系统等附属设备、光伏并网系统施工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设备采购、负责光伏场区、并网系统并接入厂区开关柜、门禁、围栏、监控、消防、排水、巡检步道等工程建安施工、设备调试及并网、质量保修,协调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关系及办
理全部相关手续,同时配合业主完成竣
工验收所涉及到的
所有验收工作并承
担相应费用,组件、逆变器及电缆从发
包人提供的附件设
备供应商推荐短名
单中采购,国家电投集团电商平台同类
产品有供货优势的,优先考虑从国家电
投集团电商平台采
购。详见第二卷第五 章发包人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
者监理人通知
时间为准;
全容量并网发
电:开工后3 个月内。

上海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田集一厂2 号机组C 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辅助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级),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C 级及以上锅炉检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检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包含有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网源技术服务(3 年)(流标重招2)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或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有CNAS 标识)实验室认可证书;4.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田集电厂
2026-2028 年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火电机组消防站服务项目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消防中级(四级)及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C 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2026 年上电翔安7、上电翔安8 两轮换证特别检验修理(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能进4.5 万吨船舶或以上的自有船坞,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4.5 万载重吨及以上船舶的修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服务范围、签字页等));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船舶修理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明;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漕泾电厂
2026-2028 年度全厂建构筑物日常维护检修工程(三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建构筑物修缮或维护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服务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C 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吴泾电厂全厂维护检修保温和脚手架配合(3 年)(流标重招2)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燃煤机组检修保温及脚手架施工或同等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C 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外高桥电厂1 号卸船机整机调换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安装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A 级);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台1500t/h及以上桥式抓斗卸船机制造、安装、调试业绩,并且运行情况良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以及业主对设备安装质量、安全、进度及运行情况的评价报告等));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

长兴岛电厂2026年度机组技术监督支持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 认定证书;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火电机组检修试验与检测服务业绩,服务专业包含汽机、锅炉、电气、热工、金属、化学及环保,投标方可提供多份服务业绩以满足上述专业,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哈密公司年度运行维护服务(3年)(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火电机组检修、维保或委托运行运维委托项目服务项目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 年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C 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闵行电厂二期场地新增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分包方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施工方应当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光伏电站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光伏电站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包含有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C 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3 月26 日至2026 年04 月0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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