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年产20万吨山泉水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生产车间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602-511922-07-02-963629】JXQB-047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南江同辉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南江同辉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安装建设36000瓶/小时PET瓶装水生产线、1500 瓶/小时桶装水生产线各一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602-511922-07-02-963629】JXQB-047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江县桥亭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利用南江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内厂房,建设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办公研发中心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9149.84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80余台(套),安装建设36000瓶/小时PET瓶装水生产线、1500 瓶/小时桶装水生产线各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生产20万吨山泉水的生产能力。(本次实施内容:安装建设36000瓶/小时PET瓶装水生产线、1500 瓶/小时桶装水生产线各1条)。
2.3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南江县桥亭镇。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2.6 标段划分:设备采购 一 个标段。
2.7 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工且已通过验收的36000瓶/小时或以上速度吹灌旋生产线项目;或36000瓶/小时以上速度整线设备交付(至少包含水处理系统、全自动吹灌旋一体机、贴标机和码垛机等)的项目业绩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全自动吹灌旋一体机、码垛机、实瓶输送链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3月27日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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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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