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项目牵头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项目牵头人采购。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确定1名中标人作为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项目牵头人。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期限结构、预计发行利率、关键条款等方案内容提出建议;(2)设计时间表,协调各中介进度,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表进行;(3)负责编制招标人需出具的文件,其他中介机构文件的协助复核与讨论,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4)负责推荐符合本项目发行要求和招标人认可的中介机构(如专项计划管理人、证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现金流测算机构等,不包括信用评级机构、增信担保机构),组建中介机构团队并经招标人认可,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及时更换专业能力不足、工作进度滞后、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完成;(5)组织协调并参与尽职调查,发表核查意见;(6)负责监管机构反馈意见回复;并负责与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获取批文;(7)完成资产支持证券的设立、发行、销售、存续期管理、到期兑付等工作;(8)完成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的各项工作及业主交代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2.2.2招标限价:计划管理费率为拟发行规模的0.1%/年;承销费率为拟发行规模的0.05%/年;律师事务所费用首次发行不超过15万,后续发行不超过10万/期;会计师事务所费用首次发行不超过10万,后续发行不超过10万/期。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3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各期专项计划足额兑付且完成存续管理义务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4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9楼,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
2.3其他
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发行保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拟发行规模10亿元,预计分3期发行,单期期限1-2年(以交易所最终批准结果及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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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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