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凤湖新城二区公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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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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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凤湖新城二区公房改造项目 |
1项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
1.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9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注2: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3.1资格标准中第3.1.1至第3.1.6条的相关材料。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03月 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