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川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物资(大米)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8,450.00元
最高限价:978,4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南川区森林防火“十户联防”物资(大米)采购 |
978,450.00元 |
1 |
项 |
最高限价总计:978,4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完成定制印刷图案设计、修改并报采购人确认定稿;在采购人确认定稿后7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印制、备货、运输、分点配送及交付工作,并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各交货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合法食品经营资格。供应商根据自身经营类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商的需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如食品备案回执、或备案查询结果);
(二)供应商为食品经销商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为食品生产企业参与本项目并销售自产预包装大米的,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3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