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诚志永华三期工程--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水治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石高审循化投资备字〔2024〕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性能液晶材料新生产基地项目配套废水治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当前设计处理能力为650m³/d,分成两套系统并列运行。一期项目仅运行单一系统(325m³/d),一期产生多余水量考虑清净水直接进入清水池排放。本期需完成两套系统的所有设计、土建施工;完成一套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
建设地点:东至塔西大街,西至河北科乐伍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南至石家庄市藁城区丘头镇东宽亭村农民集体,北至化工北路。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项目废水属于有机化工废水,主要由低浓废水、高浓废水、高盐废水组成,废水污染物浓度高,水质、水量变化大,废水可生化性不稳定。其中低浓废水主要由车间洗涤废水、动力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组成;高浓废水为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解、水洗水,COD及盐含量含量较高。项目施工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目标和可接受的质量标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50 万元。
2.3计划工期:2026年5月-2027年12月。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其中一项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人员,不得兼任;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当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6日 9时 00 分至2026年 4 月 14 日 17 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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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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