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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区松陵街道,永康路以南,鲈乡南路以东,公园路以西,新桥河路以北。

2.2建设规模:老旧建筑改造提升约7900平方米;同步提升现有停车场700平方米,改造停车位70个;开展15条街巷改造,涉及路面面积约31560平方米,并实施公房解危约2639平方米及建筑风貌提升约11.5万平方米,新增路边停车位320个;实施强弱电飞线整治约5914米,安装照明路灯156盏,并配套建设电动车停车棚10项、垃圾站点5处等。

 2.3设计内容、范围:

1.土建设计(含已建部分结构加固改造及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及图纸复原);2.市政、景观设计(含附属及综合管线等);3.智能化设计(含技防专项、三网信号覆盖);4.门窗、幕墙及室外装饰构件深化设计;5.室内装饰设计;6.室内外标识、导视设计;7.装配式工程专项设计(如需);8.泛光照明设计;9.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如需);10.绿建星级设计及评审(如需);11.人防工程专项设计(含改造、平战转换预案)(如需);12.停车场导向标识、停车系统设施设计;13.交通影响评价(如需);14.供配电专项设计(含自外部开闭所的高压进线部分)(如需);15.BIM设计(如需);16.动画和效果图设计;17.抗震支架专项设计;18.钢结构深化设计;19.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光伏等)及建筑炭排放分析报告(如需);20.与初步设计文件对应的概算文件;21.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子项设计等。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费指导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91862000979001001

垂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二期工程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工程相关子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355.09

90

2.5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否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2021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金额21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须包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认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R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材料(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等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以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企业为牵头人。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方出具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15时00分至2026年3月3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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