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第八师发改备〔2024〕6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项目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煤储运、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p/CO分离装置、60万吨/年乙醇装置、乙醇脱水制乙烯装置、VCM单体装置、50万吨/年PVC装置、3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冷冻站、中心化验楼、控制室、变电所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126001001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土石方运输入围项目,【标段工程规模】:煤储运、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p/CO分离装置、60万吨/年乙醇装置、乙醇脱水制乙烯装置、VCM单体装置、50万吨/年PVC装置、3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冷冻站、中心化验楼、控制室、变电所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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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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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土石方运输入围项目 |
41万m³ 土石方运输入围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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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发标日止,类似业绩至少3项。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投标人须确保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可查。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前后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提供 “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对此负有法律责任。(三者选其一提供即可。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则视为没有上述平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可作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内容)。 3.4其他要求: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01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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