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段(包)编号:20260304000010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请登录)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下辖厂(云南陆良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陆良一污”、)陆良县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陆良二污”)、陆良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简称“陆良国祯水务”)、双柏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双柏厂”)、富宁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富宁厂”)、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砚山一污”)、砚山国祯水务有限公司(第一自来水厂(简称“一水厂”)、第二自来水厂(简称“二水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简称“砚山二污”)及平远污水处理厂(简称“平远厂”))、西畴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西畴厂”))有污水厂8座,自来水厂3座,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部分人员需劳务外包服务。
7.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下辖各厂共计劳务外包人员55人,涵盖驾驶员、运行工、脱泥工、化验员、机修工、客服管理员、食堂厨师、管网运维服务工、管网巡检员、客服人员及安装人员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8.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视各厂具体情况而定,各厂服务结束时间统一为2027年9月31日)。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国祯西南大区下辖各厂所在地,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且审计机构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章须清晰可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劳务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26 00:00:00~2026-04-01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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