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春铁集团2026年松原春铁三江港工贸有限公司春秋装防护服加工业务外包(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Q/CR 29-2023)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如中标人未按技术要求完成工作,应立即整改,若在履约期内同一问题超过3次仍未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4.售后服务及要求:中标人按照技术说明保质保量的完成相应的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产品有瑕疵或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铁路一般劳动防护服》(Q/CR 29-2023)
二、加工能力要求
1.采购人提供生产场地和设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工作量,组织一定人员入驻松原春铁三江港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盼盼大路1179号),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完成生产加工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加工人员应满足日加工春秋装防护服600套。遇采购人紧急供货时,满足日加工春秋装防护服800套。
3.供应商应配备满足加工要求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人员,在松原三江港公司生产车间(吉林省松原市盼盼大路1179号)开展生产加工工作。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生产周期、交货时间,组织人员进场加工。当生产工作量增加时,应增派必要的生产加工人员。若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计划完成日加工量(日加工量在下达任务计划时明确),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按违约条款进行处罚,连续五日未完成规定日加工量,除按规定处罚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严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5.生产期间供应商必须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班长常驻松原三江港公司生产车间,对接生产计划、生产进度、生产加工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加工技术要求
(一)加工技术标准
明线暗线3cm12-14针,三线包缝3cm不少于9针,绗线3cm不少于9针,锁眼细线1cm不少于12针、粗线1cm不少于9针,钉扣每眼不少于8根线、粗线每眼不少于4根线。各部位缝合线针迹整齐、顺直、牢固,无明显歪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无针眼,松紧适当,起止处应缉牢。
肩缝、肩袖缝、侧缝、裤裆等易开裂部位采用明包缝结合及双道明线,第一道明线距离缝口0.1cm,第二道明线距离第一道明线0.5cm,明包缝结合,肩缝及侧缝为后身压前身,肩袖缝为大身压袖,里袖缝、裤子内外侧缝为平和缝。
钉扣牢固,钉线必须透布层,四眼扣的钉线应并列,首尾结牢,四眼扣牢固,上下要对位,吻合适度,无变形或过紧。锁扣眼要均匀,完全开通,眼位不偏斜,扣与眼位相对,允许偏差不大于0.2cm。上衣袖口、底边及裤脚口折边不应小于2cm,对称部位完全一致,商标和耐久性标签位置端正,平服,商标上衣缝制在领子下沿后中,裤子可缝制在门襟腰里,号型标志钉在商标下沿。
止口、领口要平直,整体要平整,不可脱落,更不要聚量,封头要平齐。反光条要求:反光条要平服,两头要打倒针,防止包边时脱落,要平直,对称。
(二)加工过程管理
1.采购人负责技术前期筹备工作,明确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供应商负责从材料出库、裁剪、缝纫制作、整烫钉扣等全部生产环节,以及质检整理、包装入库的全流程操作。
2.加工人员技术、能力不达标,现场作业中自身操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不格的,按产品价格2倍进行赔偿。
3.加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材料浪费,供应商按照材料价格2倍进行赔偿。
4.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外包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5.采购人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供应商加工业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专业指导。如供应商派出人员不能胜任加工工作,供应商应及时进行人员调整,确保不影响生产进度。
6.生产所需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指派专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保证设备性能优良、运转正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安全管理要求
1.供应商入场前需对拟派出生产加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相关培训资料、试卷、成绩单应在入场时交采购人备案。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负责生产及进出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为派出人员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遵守采购人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
3.供应商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对加工全过程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现场生产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有效地抓好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4.供应商应合理设置生产岗位,落实岗位生产安全责任制,做好日常、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好并保留文字记录。
5.供应商派出人员上下班途中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以及由加工人员造成的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采购人有权在加工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查,供应商对自查和采购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人员管理要求
1.供应商入驻的生产加工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用工规定,入场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并于入场加工前出具近三个月内公立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检报告)。
2.供应商应为所派出人员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并将所派人员身份信息及保险证明交采购人备案。
3.供应商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工资结算、劳保福利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如上述条款供应商无法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按违约进行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8:00时起至2026年3月3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0日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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