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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河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2025年度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田家河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2025年度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2025】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白洋工业园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田家河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2025年度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

2、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入江口老林沟、三星苑、马家铺、临港大道拦水坝四个园区出口各设置永久性闸坝1座,共建设4座液压钢坝,并配套在线监控设备闸坝远程控制、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联控平台一期。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田家河化工园区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包括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招标人指定与该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2)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4)设备采购与安装;(5)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6)工程建设其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履约期限:18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工程任务书为准)。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所有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施工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中一个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拟派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上传2025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人员。

10、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并负责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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