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供电段2026年汽车维修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我段在用机动车辆担负着全段安全生产、运输畅通、应急处置、日常检查、后勤保障等重要任务,由于车辆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导致车辆故障率提高,为确保车辆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日常需保质保量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但受维修工艺、维修技术及维修人员限制,需到有维修资质的正规汽车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本项目分5个包,第一包:霸州地区2026年汽车维修服务;第二包:沧州地区2026年汽车维修服务;第三包:德州地区2026年汽车维修服务;第四包:天津地区2026年汽车维修服务(天津北部地区);第五包:天津地区2026年汽车维修服务(天津南部地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两年内(2023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协调处理各类突发状况,服务时间要服从采购人安排(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供应商所配服务人员应上社会保险,项目成交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单位一方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谈判项目的谈判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谈判,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9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本次谈判不接受:
(1)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有行贿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行贿情况查询结果截图)。
3.10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至少1份(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8日,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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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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