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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附院淮海路院区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ZR-G2026-0027 项目名称:徐医###路院区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余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定的垃圾处理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考核,经院方考核合格后方可再续签1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原件的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2.投标人有垃圾清运车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和行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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