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锅炉配套SCR脱销改造工程,采用社会投资人+施工一体化模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当前NOx原始排放值为 240mg/m³,通过对锅炉SCR烟气脱硝装置系统的改造,脱硝装置反应器出口连续运行小时均值NOx浓度不高于35mg/Nm3(氧含量6%,干基)。锅炉设有紧身封闭,锅炉本体布置于紧身封闭内。
2.2 项目名称:五寨县国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锅炉配套SCR脱硝改造工程
2.3 招标编号:Z(请登录)
2.4 建设地点:(请登录)
2.5 招标范围:由投标人承担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环保验收、质保运维等全流程工作。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社会投资人:具备项目所需的资金筹措能力(提供银行授信或资金证明)。
(2)施工方: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近3年有锅炉SCR脱硫脱硝改造EPC施工业绩(≥2项,含168小时试运行完成案例) ;③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最多由二家单位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5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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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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