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依托吉林公司现有云网基础能力、尽最大限度借助集团内部各类产品和服务资源,建立面向内部运营可使用、面向客户可演示的智慧化园区运营管理平台,改变现有园区管理运营手段粗放、管理层级多、以人治为主等传统管理模式和手段,合理降低园区运营所需的物业人工成本、水电能耗成本,建立完善的、端到端的IT系统支撑园区运营管理。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5年智慧园区(一期)扩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区域:吉林省内。
工期:2026年5月30日之前整体完工。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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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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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5年智慧园区(一期)扩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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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 |
2026年5月30日之前整体完工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98%。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设备采购),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时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设计部分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
集成服务部分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集成服务的联合体成员)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5.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 1 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机电专业)同时应持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指负责集成服务一方人员担任);
(2)本项目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负责集成服务一方人员担任);
(3)本项目要求服务团队人员6名:其中包含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至少2人,低压电工证至少2人,同一人提供两个或以上证书按照1个证书计取。(若为联合体投标,服务团队人员指负责集成服务一方人员担任);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资格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取。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包含采购内容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如:安防监控、建筑智能化类),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8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3月31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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