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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2026-2027年VIP体检商业体检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1.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标段一【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720万元;

标段二【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30万元;

标段三【黄岛区、胶州市】:30万元。 每项套餐招标人支付金额固定不变,招标人不承诺最终使用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需求内容:根据总公司VIP客户体检工作要求,为满足青岛VIP客户多元化体检需求,特申请在青岛地区采购1-6家及以上商业体检机构。该项目用于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2026-2027年VIP客户体检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体检前,与客户电话沟通提醒;体检时,核对客户身份信息,接待客户,提供体检,告知纸质和电子报告获取方式;体检后,寄送体检报告、解读体检报告等。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青岛市;

2.4中标供应商数量:每个标段1-6家;

2.5标段情况: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说明: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三个标段分别投标,但是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自行或委派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总公司授权函,因公司流程原因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总公司授权函的,须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约前出具总公司授权函,格式自拟)。

3.1.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能力,投标人或其名下提供服务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为总分公司关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副本复印件须为包含封皮在内的所有内容),诊疗科目包含健康体检相关科目。

3.1.3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须至少具有2个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各类社会团体提供的类似项目(体检服务)服务业绩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体现合同签署日期、服务内容,未体现合同签署日期不予认可,且需提供合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首页或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同一客户提供一个以上案例计为一个案例)。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信誉及资信良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清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招标代理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投标人不得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

(3)投标人未被纳入太平集团供应商库黑名单(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应如实承诺,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约前对本款进行审查,如发现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能够遵守相关保密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主管部门文件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具有以下情形的供应商视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b.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10)未被列入中国太平集团采购供应商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同时不处在不良行为认定阶段;

(11)供应商在中国太平供应商库年度信用分在80分以上;

(12)供应商在中国太平供应商库综合信用分在80分以上。

(13)投标单位不得为我司离职5年内及在职内外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等实际控制企业或持股企业。

3.5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禁止转包或未经招标人同意进行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按项目出售,多标段投标不重复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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